2018辽阳市纪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56名工作人员
2018辽阳市纪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56名工作人员已公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辽阳市纪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选调56名工作人员
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
为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和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充实市纪委派驻机构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力量,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实效。经省纪委同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职位
此次拟选调市纪委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公务员共计56名,其中:派驻机构50名, 市委巡察机构6名。不分设职位,委统一分配。
二、选调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三)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四)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
(五)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六)民主集中制原则;(七)依法办事原则。
三、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1. 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人大、政协机关,市检察院、市法院。
2、县(市)区、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市)区直部门、检察院、法院。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在纪检监察、审计、财会、法律等方面业务能力突出的优先考虑;
5、 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选调生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6、近3年公务员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和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终结的;
3、受过党政纪处分的;
4、重点监督对象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
5、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年龄、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四、报名办法
自愿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报名时,需提供以下3类材料:
1、《报名推荐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2张;
3、 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现任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1份),以上材料署所在单位盖章。
《报名推荐表》在jwzzb2316013@163.com邮箱(密码: jw2316013),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认真阅读“本人承诺内容”并确认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贴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报名前警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由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报名实行个人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情况,提供的有关材料必多真实有效,否则取消选调资格。同时,作出服从组织分配的承诺。
报名时间: 9月18日 -9月21日,9:00-16:00
9月18日:主要接收来自市委各部委、人大、政协机关,市检察院、市法院人员报名。
9月19日:主要接收来自市政府各部门人员报名。
9月20日:主要接收来自县(市)区单位人员报名。
9月21日:主要接收在上述时间内漏报人员报名.
报名地点:市纪委一楼信访接待室(市政府南塔楼).
咨询电话:市纪委组织部0419-2295300
五、方法步骤
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履职演讲、面试、组织考察、试用工作、集体研究的方式选调。
(一)报名。经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批准,本人到市纪委组织部报名。
(二)资格审查(初审)。市纪委组织部组织工作人员对参加报名的同志,对照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三)笔试(满分为100分,按6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内容:政策法规。公文写作等两部分组成。主要考察参加考试人选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
(四)履职演讲(满分为100分,按2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重点阐述对纪检工作的认识、工作设想和自已胜任工作的主要优势等。每人演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按2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侧重考察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和临场应变能力,每人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六)资格复审,提出考察人选意见,综合笔试、履职演讲、结构化面试成绩,结合工作需要和人岗相适等情况,调取前60名参加考试人员档案,并组织体检。邀请有关负责同志,进行资格复审,对人选资格条件认定把关。
(七)组织考察。市纪委组织部对确定的人选逐一进行考察,采取实地了解情况、组织谈话的方式进行。
(八)试用工作。市纪委函商人选所在单位,试用工作3个月。
(九)常委会集体研究。由市纪委组织部将选调人员建议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提请讨论通过后,办理相关任职、调动手续。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这次选调工作是经过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同意组织进行的,是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大规模补充工作人员的一次重要契机,也是为市纪委,市委巡察机构补充反腐败斗争新鲜力量的难得机会,请各县(市)区纪委、市纪委派驻(出)机构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组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二)抓紧部署,确保动员数量和质量。这次选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定要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好各自管辖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报名考试。
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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