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纪检监察员及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2018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纪检监察员及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报名地点: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718室。笔试主要测试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需要复习笔试科目的考生可参考2019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用书(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免费赠送200+课时在线听课,2万道题在线刷题、200套真题在线模考)。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纪检监察员及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纪检监察力量,加强县级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县纪委监委拟遴选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员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遴选人数
遴选县纪委监委机关纪检监察员6名;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6名。
二、遴选范围
朝阳县行政区划内已进行公务员备案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及参公事业单位“六类人员”中符合条件的人员。
“六类人员”:(1)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3)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取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4)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大学生村官;(5)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6)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现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不含参公登记加“备注”的“聘用人员”)。
三、遴选条件
1.中共党员,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2日(含)以后出生的。
3.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
4.资历要求:公务员(参公人员)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年龄、工作经历和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拟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与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此遴选方案通过后将拟定遴选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公文传输等方式发布,公告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8日。
本次遴选公务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朝阳县政府网站:http://www.cyx.gov.cn自行下载《2018年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018年朝阳县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本人确认信息无误签字后,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报名地点: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718室。
联系人: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有为
咨询电话:8996215
报名时须携带:《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纪检监察员及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应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张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遴选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到所属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组进行廉洁审核,经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组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本次遴选工作将个人信息信用制度与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拟调职位(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审查和解释。
五、遴选程序
(一)笔试与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应变处置能力及文字综合能力等。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试卷从市以上有资质的专业考试机构题库选取,并由其统一评分,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人选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需补充人员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通过朝阳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取消遴选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成绩计算,考生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依据总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考察人选(如果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工龄长者确定考察人选)。
遴选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报名人数低于1:3,经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并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拟遴选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经考察,发现不宜调转问题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三)公示、试用期与办理相关手续
考察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对拟调人员按规定程序在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转的人员,进行3个月试用期考核,如无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委办、县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调转)等相关手续,并按所报职位(岗位)确定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入资格。
附件:
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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