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题:环境污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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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污染治理
给定材料:
材料一:在京津冀治理大气污染的“决战年”,北京来了一位新的代理市长。2017年5月27日,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出任北京市副市长、代理市长的消息一出,北京人纷纷在朋友圈刷屏,表示期待蓝天。陈吉宁在环保部上任的首场座谈会上,就对媒体承诺,“今后环保工作要把环保执法过软翻过来,要让守法成为常态”,两年后回顾时,他称“环境守法的态势正在逐步形成”。这两年间,“强势环保”成为环保工作的关键词。在从“督企”到“督政”,新环保法提出“按日计罚”,中央环保督察、各地环保督查成为常态,约谈地方主官也成常规手段,据媒体统计,仅在其上任的第一年,平均每21天就有一个城市被约谈。另一大亮点在于信息公开。近年来,大气、水环境等质量数据正在逐步公开。记者们的感受是,收到通稿和材料的频率更高,“大小吹风会、发布会隔两三天就有一个,重污染期间更是天天往部里跑,以前很罕见。“行政命令只是一个方面,实际上利益纠葛盘根错节,破除一堵一堵围墙非常困难,信息公开就好比直接掀掉盖在围墙上的厚顶,效率远高于前者。”
材料二:受限于原有的法律规定,长期以来,中国环保部门的处罚力度、执法手段都相当有限,相对于公安甚至税务和工商部门来说,环保部门一直都是一个“软衙门”,难以震慑日益猖獗的环境违法行为。刚刚出台的新《环境保护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变现状、有针对性的执法利器,新《环境保护法》是一部“长牙齿”的法律,是一部能对民怨极大的污染现象打出硬拳头的法律。新环保法新增内容如下:一是新增“按日计罚”的制度,即对持续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按日、连续的罚款。这意味着,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检测等行为,违反的时间越久,罚款越多。之前法律规定的针对环境违法的罚款,是一个定数,数额并不大,导致违法成本较低,不少企业因而怠于治污。新法施行“按日计罚”之后,罚款数额上不封顶,如“天价罚单”,将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二是新的《环境保护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罕见地规定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措施,对污染违法者将动用最严厉的行政处罚手段。新法规定:对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环境监测机构以及环境监测设备和防治污染设施维护、运营机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三是个别地方企业的污染行为之所以肆无忌惮,背后是当地官员基于畸形政绩观的默许纵容,对此新《环境保护法》将拿“保护伞”开刀。其具体规定是:领导干部虚报、谎报、瞒报污染情况,将会引咎辞职;面对重大的环境违法事件,地方政府分管领导、环保部门等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将“引咎辞职”。
新《环境保护法》还是一部开放的立法,将民间力量有序地纳入环境治理的机制中,设立了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在修订草案二审时,曾将环保公益诉讼的主体限定为一家“国字号”环保组织;在之后的几次修订中,法律诉讼主体得到进一步扩大,最终被规定为:“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同时,新法还规定:“符合规定的社会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材料三:南通市委组织对“263”专项行动推进情况进行回访,督查3个月前明查暗访中发现的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目前,该市已淘汰关闭重污染企业152家。南通市委书记率队开展“263”专项行动明查暗访,针对南通开发区少数地段和周边河道存在的环境问题,当场要求落实整改措施。3个多月过去了,张江路附近无名垃圾堆存点已彻底清除,34家无证废品收购点也已清理,赛杰钢绳厂擅自扩建的厂房已经拆除,沿江地区8家码头堆场全部拆除,另有一家全面停产。据介绍,聚焦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问题和重要信访问题,南通将37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治事项交办各地。整治过程中,全市已依法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7件,处罚金额1034.2万元,查封扣押3家,限产停产62家,实施断电断水13家,193家企业落实了整改。通过整治,全市淘汰关闭重污染企业152家,一批长期存在的老大难环境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该市从中央环保督察、省部督办交办、重要环境信访、日常监管等方面入手,再次梳理排查出30个突出环境问题交办清单,以市委、市政府的名义交办至各地。加上2016年结转的11个事项,2017年合计整治事项41个,涉及9个行业、12个工业区域和650家企业。
根据给定资料1-3,归纳我国治理污染所采取的措施?
要求:全面、准确、有条理,不超过200字。
【参考答案】
我国治理污染所采取的措施具体如下:1、环保部长代理北京市长,体现对环保工作放在政府治理的关键环节,强势治污,信息公开等体现了治污的决心2、新环保法新增“按日计罚”严惩企业的污染行为,倒逼,设立环保公益诉讼制度,倒逼违法企业迅速纠正污染行为;3、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不怠,限时整顿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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