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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辽宁公务员申论范文:绿色生态 垃圾分类

发布:2020-03-12 11:25:39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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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你是什么垃圾”的网络段子,到“吃饭10分钟,分类半小时”的日常吐槽,再到“干湿垃圾”的品类之争,这些活跃于我们日常的段子,都在不断地提醒着我们垃圾分类已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为了进一步响应习总书记的“两山论”,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有绿水青山,宁要绿水青山不要金山银山,要从生活小事琐事入手,自觉践行生活中的垃圾分类。
  实行垃圾分类对提升城市文明程度,改善城市环境,提升资源的回收利用,保障人们身心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垃圾分类减少了不同垃圾之间的相互污染,有利于物质的回收。有效的分类出有害垃圾,减少了对土壤、大气和水源的危害,从而避免污染的延续扩散,辐射到人们身上。“垃圾是放错地方的金子”,不同的垃圾采取合适的分类回收也能变废为宝。厨余类垃圾经过处理后可以变成有机肥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和蔬菜;旧手机等一些电子产品可以重中提炼出金属;一些可燃性较高的垃圾可以拿去焚烧化为电力。每一种垃圾只要能够有效的去处理它都能让它物尽其用,良性循环。但是我国现阶段的垃圾都是拉到填埋场填埋让它们自然分解,这样不仅耗时长还占用了大量土地,进一步污染土地和水源。如果我们在生活中将垃圾分类分好有效的使用垃圾,将会真正的减少垃圾的数量。垃圾分类需要人人参与,一起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一起为绿色发展作贡献。
  垃圾分类需软——知识宣传。人人参与的前提是了解相关知识,只有了解清楚才能精准投放。现今我们的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在实施垃圾分类的城市,每个人都要普及垃圾分类知识,而普及这类知识是一个系统工程。虽然媒体宣传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渠道,但还需要科学制定垃圾分类政策和标准,进行多种手段长期推动。严格奖罚也是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的手段之一。对不按规定精准分类垃圾的居民依法进行处罚,既能促使被罚者主动了解垃圾分类知识避免再次被罚,对其他居民也有教育和警示意义。因为人的眼界和素质不同,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理解程度也有差别。从根本上说,垃圾分类的目的,最终要改变旧有习惯,提高文明素养,这就需要每个人在认识上要不断强化、不断加深,充分认识垃圾分类与环保意识和自律意识的密切关系,如果稍有放松,就可能旧病复发,甚至导致前功尽弃。因此,既要有软手段做好宣传,又要有硬方法奖惩结合,不厌其烦地灌输,培养人们垃圾分类的自觉意识。
  垃圾分类要硬——条例约束。“人都是惰性动物”,会自动放松对自身的要求,所以在强调自律意识的同时,也必须强化他律约束,制度建设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不少城市加入到生活垃圾分类行列,取得了一定成效,若论修法或立法强制推进垃圾分类,几个一线大城市进展比较突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将尽快修改完善,《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即将施行,《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去年已实施,深圳相关立法正在进行。生活垃圾需要分类处理,分类处理需要强制,强制则需要立法,垃圾分类进入“强制时代”,就这样向人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发达国家的实践也表明,通过立法对居民投放垃圾行为进行强制性规范和约束,是推进强制性垃圾分类的必由之路。如日本法律对乱扔垃圾和随意焚烧行为明确了判刑、处罚金或者两者并处的规定,引导居民按要求分类投放垃圾。韩国规定,奖励额度最高可达处罚金额的80%,这有利于鼓励更多人监督垃圾分类。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应该探索更多的强制手段,最终以广大居民是否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来评价强制效果。进而言之,强制垃圾分类的法律措施不只是针对居民,相关单位以及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等机构也都是强制对象,对垃圾分类承担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在垃圾分类的时代潮流中,每个人都是“当事人”,每个人都是“主人翁”,每个人都是“执行者”,每个人都行动起来,当好垃圾分类的宣传者、践行者、推动者和监督者。绿色生态之路在每个人的脚下,让我们一起携手走向更美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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