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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30人公告

发布:2020-05-08 10:24:02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3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0年5月12日8:00至5月18日17:00,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考生可参照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教程复习,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公布如下:
  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30人公告
  为多渠道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脱贫,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抚顺市各县(区)户籍;
  (三)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登记的抚顺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2020年7月底以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含高职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不含不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11类人员”);
  (四)30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因犯罪受到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为有严重违纪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同时,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的岗位信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fsrs.fushun.gov.cn)统一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
  各招录单位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1.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打印后在“诚信承诺”一栏签名);
  (2)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
  2.报名时间
  2020年5月12日8:00至5月18日17:00
  3.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考生按要求将报名需提供的材料图片或扫描件做成压缩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发送至报名邮箱fsgkzp@163.com,邮件标题及压缩包文件名均以“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命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至其他邮箱或逾期发送邮件,视为报名无效。
  4.建立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需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并认真填写报考信息,保证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准考证上明确,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不设开考比例,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验,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将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各招聘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市人社局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同一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各招聘单位应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回避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也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均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请报考者关注。
  4.考生从报名至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未尽事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52426975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024—57500151
  附件:
  1: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20年抚顺市县区公益性事业单位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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