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6名)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公开招聘书记员公告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鞍山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择优聘用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书记员
(二)招聘人数:6人
(三)工作职责:在检察官指导下,主要负责检察事务性的辅助工作。具体负责案件检察过程中接收材料、送达、整理、装订、归档案卷,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鞍山市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服从岗位分配。
(二)学历要求: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和取得法律、计算机、中文、财务管理学历者优先。已考取全日制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单位同意书面证明。
(三)报考年龄:3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无纹身,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含)以上,女性身高160cm(含)以上,矫正视力5.0以上。
(五)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自行解决住宿。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并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一经发现,即予解除: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上午8:30时至2020年8月7日下午17:30时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并将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正反面、学历、学位电子版、3张2寸近期白底彩色免冠照片上传至电子邮箱64796399@qq.com。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员。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作文,分数100分。面试内容:时事政治,语言表达,人际交往,应变能力,综合分析等,分数100分。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满分100分。考试具体时间、地址电话通知。考试时需携带身份证、学位学历证书。
六、体检和政审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铁西人民检察院院组织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政审的主要内容:1、对政审对象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的审查;2、政审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3、政审对象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4、对政审对象有无犯罪记录情况的审查。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政审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人选。政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无问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劳动关系
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应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到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用工。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八、薪酬待遇
被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每月实领工资2000元,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五险)。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身份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试、体检时,必须携带;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监督
招聘工作由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4740205566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020年8月5日
文章来源:http://6tt.co/tR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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