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省考申论热点: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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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阐述】
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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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加强城乡基层治理指明了方向和路径。
总书记指出,“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疫情来势汹汹,对我国城乡基层治理能力也是一次考验。疫情发生后,我们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形成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局面,使城乡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有效遏制了疫情扩散蔓延。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我国是人口大国、经济大国、农业大国,有快速发展的城镇体系,也有发展程度不同的广袤乡村。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发展,我国城乡形态、社会结构、利益格局发生深刻变化,基层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同时要看到,我国基层治理中依然存在不少复杂矛盾和风险挑战,治理任务还相当繁重,迫切需要进一步完善城乡基层治理,更好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在疫情防控中,很多地方的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提升,基层干群关系大大改善。社区人员排查、运送物资等工作,需要基层干部、下沉干部一件一件去做。他们既是基层的管理者,又是当地群众的“跑腿员”“广播员”“安全员”。在危险和挑战面前,广大基层干部真正做到了替人民着想、为人民服务,干部与群众之间的交流、理解进一步深化。广大人民群众也积极行动起来,志愿者、社区居民、社会组织等并肩作战,形成了有序参与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力量。
从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治国安邦重在基层。提高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挑战,必须着力完善城乡基层治理。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地基层治理呈现良好局面。应以此为契机,加快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为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提供坚强保障。
[对策措施]
优化基层治理纵向格局。县、乡、村的治理各有特点和侧重,需要有针对性地进行优化。在村(社区)一级,着重提高组织化程度,让人们能够更有效地组织起来。乡(镇、街道)是上下联动的重要环节,应着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为各种社会组织、社会力量提供更多参与公共服务的平台,有效降低治理成本。在县(区)一级,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形成稳定的政府事权、支出责任以及与财力相适应的各项制度,提升县(区)政府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城乡发展存在明显差异,亟须通过提升乡村发展水平,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应注重与农村集体经济创新发展相结合,把培育现代农业作为创新发展方向。当前,一些地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将为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供更加坚实物质保障,为完善乡村治理发挥重要促进作用。
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基层社会组织发展还不够充分,服务群众的方式还不够多样。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需要着重发挥城乡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政府治理与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治理的社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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