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80名)
2020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主招聘人员公告(第一批)
经医院党委研究决定,因我院新大楼即将落成投入使用,现面向社会自主招聘2020年应届毕业生80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主招聘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相关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已录取的护理岗位人员,如在国家正常举办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后,仍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医院将解除聘任。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lnpatcm.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08月21日至08月23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于2020年08月23日24:00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将“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自主招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及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等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形成文件夹(以“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LNACM_FD_RS@163.com)进行报名(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费缴纳:报考人员报名同时需缴纳报名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每人100元。转账时务必添加备注,注明“姓名+招聘考试+身份证号”。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3日24:00。未在规定期限内缴费,视为无效报名。
账户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开户行:建行沈阳崇宁支行
账号:21001424101052507027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报名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发现有资格与报考岗位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笔试内容为党的基本知识,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08月25日(下周二),面试时间初定2020年08月26日(下周三),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密切关注我院官网(www.lnpatcm.com)。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lnpatcm.com)公布。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lnpatcm.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自主招聘录用人员签订试用期为2个月、聘期为2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自主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期间,及时关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www.lnpatcm.com),笔试时间及地点、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均在此网站发布。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处:024-86803319
纪律监督电话:024-86803390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0年08月21日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