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沈阳市和平区国资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3名)
2021年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本次“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招聘项目将按照全面、科学、客观、准确、系统考核的人才选拔方针,秉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用科学、规范的招聘渠道与招聘流程、多维度的评价方法对应聘人员进行全方位的考核,保证整个人才选拔工作公开透明,科学高效。
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热忱邀请您加入我们!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竞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体健康,能承担并出色完成繁重的工作任务;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忠诚企业,勇于拼搏,甘于奉献;
4.具有良好的领导素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协调能力,勤奋工作,工作业绩突出。
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风控内审部
招聘人数1人,职务:工作人员(法律方向)
岗位职责:
1.协助公司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公司经济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协助处理公司合同的起草、审查以及标准文书的制定,协助处理公司诉讼、仲裁案件;
3.协助处理公司对外业务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并提供法律支持;
4.协助建立公司风险防控体系和流程,建立公司法律档案管理体系。
岗位要求:
1.法律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可为应届毕业生,年龄28岁以下;
2.具有2年以上企业法务、集团化企业法务工作经验,应届毕业生可具有相关实习经验;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够承担一定的工作压力,有驾驶证。
(二)财务部
招聘人数1人,职务:会计
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财税法规,执行公司财会制度,坚持原则,严格按制度办事,维护会计工作严肃性;
2.负责公司的会计工作,合理设置账户,准确、及时、全面的反映各部门的收支情况、资产状况,每月做出收支情况报告;
3.负责收入、成本、税金、应收应付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根据审核后正确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做好相应的台账;
4.会计报表和经济指标表的编制,及时、正确上报各类会计报表;
5.负责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完整和安全,并及时归档;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40岁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和审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有相应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
2.熟练运用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EXCEL表格、WORD文档等办公软件;
3.已取得中级会计师或者以上职称优先考虑。
(三)综合事务部
招聘人数1人,职务:副部长
岗位职责:
1.根据公司总体发展目标和计划,制定本部门工作目标、计划,并贯彻实施;
2.负责审核把关公司需上报或下发的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印鉴使用、重要文档查阅;
3.负责公司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工作;
4.编排工作活动日程表,做好重大活动的组织和接待工作;
5.负责指导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指导公司的后勤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较强的办公室事务管理能力及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程序
1.提交报名信息的时间和方式
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2021年05月27日至6月8日,报考人员请投递简历到下方招聘项目部邮箱并留下确切联系方式,因联系方式无效(包括但不限于空号、无人接听等)导致报考人员不能及时取得相关信息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方式:请将简历、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正反面清晰照片等发送到招聘项目部邮箱。
三、资格审查及初审面试
(一)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内容
报名结束后,招聘项目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简历初筛,初筛合格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审查报考人员的报考条件,同时进行初试。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06月09日
资格审查地点:沈阳市,具体时间和地点招聘项目部将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备需要携带的相关材料。
初试时间:2021年06月10日至06月11日
初试筛选入围者将按照初试成绩排名择优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人选不得低于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竞争比例,如低于竞争比例将调减该岗位招录计划直至取消该招录岗位。
(二)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情形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直接取消报考资格。录用后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时间:2021年06月15日至6月16日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沈阳市,招聘项目部将以短信、电子邮件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入选笔试人员,笔试人选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不低于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地点设在沈阳市。面试时间拟定于 2021年 06月21日,具体面试时间招聘项目部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通知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按照通知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六、成绩合成排名及公布
(一)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名。
(三)综合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拟于6月25日提供综合成绩查询电话。
七、体检
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按招考岗位要求在考察对象中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拟录用人员统一在沈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单位和岗位,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录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报到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供齐全;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自暂缓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应终止录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需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九、招考服务咨询电话
招聘项目组咨询电话: 024-31319033-213
招聘项目组邮箱:yutong.he@chinatalentgroup.com
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非节假日)上午9:00 - 下午17:00。
2021年05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yrc.com.cn/article/373.html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