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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3名)

发布:2021-06-11 13:07:1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中医药大学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3名)已公布,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4日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年高层次人才 (师资博士后)招聘公告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辽宁中医药大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通过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进站考核的申请进站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师资博士后)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中医药大学网站(www.lnutcm.edu.cn)和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8日至6月14日
 
  报名方式: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2021年招聘高层次人才(师资博士后)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填写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进行报名(纸质版本人签字交至学校人事处,电子版发至邮箱lnzybsh@163.com),并提供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发至邮箱lnzybsh@163.com)、复印件一式3份交至学校人事处。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邮箱时请注明报考岗位代码和姓名。我单位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需提供工作年限内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未按规定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辽宁中医药大学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通过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进站考核的申请进站人员不再参加体检。
 
  (六)考察
 
  由我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及通过2021年上半年博士后进站考核的申请进站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非在站人员须进入我校相关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辽中医校发〔2020〕72号)进行管理。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招聘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本次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31202572 王老师、邓老师
 
  纪律监督电话:024-31207128
 
  附件下载:
 
 
 
  辽宁中医药大学
 
  2021年6月7日
 
  文章来源:http://www.lnutcm.edu.cn/lnutcm/zhuzhan/tzgg/20210607/29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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