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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鞍山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从业人员公告

发布:2021-08-18 13:33:13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鞍山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招聘从业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8月18日开始报名(8:30 –16:30,双休日除外),额满为止。地点: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站前街2号519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海城市第三次公益性岗位聘公告
 
  根据辽人社发【2021】7号、鞍人社【2021】7号文件文件有关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岗位开发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
 
  一、岗位设置
 
  机关、事业单位辅助性工作岗位。
 
  二、招聘条件
 
  鞍山地区非农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登记失业人员中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
 
  4.残疾人;
 
  5.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6.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7.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8.烈属;
 
  已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人员,不属于公益性岗位安排对象。
 
  三、报名方式
 
  (一) 时间:2021年8月18日开始报名(8:30 –16:30,双休日除外),额满为止
 
  (二)地点: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站前街2号519室)
 
  (三)报名材料:近期免冠照片一张,户口簿、身份证。
 
  四、岗位待遇
 
  1.基本工资不低于海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其中用人单位按照不低于海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30%给予岗位补贴;
 
  2.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规定缴纳。
 
  3.实行全日制工作制,法定假日、请假制度等参照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办法
 
  报名者经户口所在地社区(村)、街道(镇)认定后报人社局复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聘用,人社局负责信息发布、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与用人单位签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劳务协议书》。
 
  咨询电话:0412-3308578
 
  监督电话:0412-3303278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6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108/01629172487634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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