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网 地方站:
您的当前位置: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 辽宁公务员招考 >> 公开选调

2021辽宁鞍山海城市全额事业单位选调专技人员公告(8名)

发布:2021-10-19 13:14:54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鞍山海城市全额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8名)已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正常休息。报名地点: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海城市站前街2号511室)。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关于在全市全额事业单位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审计改革,优化审计结构,强化审计力量,保障我市经济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委所属市纪委监委保障中心拟公开选调8名全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充实到海城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服务中心(市审计局代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术要求及选调人数
 
  1.大数据分析类计算机编程专业人员2名;
 
  2.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类专业人员2名;
 
  3.环境保护类专业人员1名;
 
  4.水利类专业人员1名;
 
  5.企业会计专业人员2名。
 
  二、选调人员范围
 
  海城市范围内具有全额事业身份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爱岗敬业,品行端庄;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
 
  3.年龄45周岁(含)以下(1975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参加选调;
 
  7.服从意识强,能自觉服从岗位安排;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发布公告、接待报名、考试考核、公示聘用、交流调转等程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参加选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及后续各个环节的公告在海城市政府官方网站(http://www.haicheng.gov.cn/)公开发布。参选人员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相关信息,因查看不及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负责。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正常休息。
 
  3.报名地点: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海城市站前街2号511室)。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海城市2021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2份,并提交电子版,报名表请自行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并提交用本人姓名命名的同底jpg格式电子版照片;
 
  (4)《海城市2021年公开选调全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单位同意参加选调证明》(附件2)1份。
 
  5.资格审查: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参选人员的报名材料和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参加选调。
 
  (三)组织考试
 
  市人社局根据参选人员报名情况组织相应的考试,择优选调。考试的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单位考核
 
  考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安排两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核、查阅档案等方式,对参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
 
  (五)公示聘用和交流调转
 
  根据考试考核情况,对拟选调人员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发布确定选调人员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人员交流调转。选调人员由市审计局统一安排具体工作岗位。
 
  五、纪律与监督
 
  (一)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该自觉遵守公开选调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公开选调的报考人员,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取消公开选调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海城市事业单位人员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选调全程在市纪委监委的跟踪监督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412-3605815 0412-3605648
 
  15242299555
 
  六、本公告由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cheng.gov.cn/html/HCS/202110/0163455034420176.html
\
 

点击分享此信息:
没有了   |   下一篇 »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
CopyRight 2021 http://www.lngwy.org/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15022290号-14
(任何引用或转载本站内容及样式须注明版权)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