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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市新民市基层公共岗位招录高校生公告(39名)

发布:2021-10-20 13:39:3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1辽宁沈阳市新民市基层公共岗位招录高校生公告(39名)已发布,报名时间:10月22日上午9点至10月25日下午4点,更多招考可以关注:“辽宁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lngwyorg,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新民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
 
  为缓解我市2021年应届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压力,根据《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办法》(沈人社发〔2021〕34号),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39人,现将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1.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招录公告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招录对象以外其他正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统计截止公告发布日)不可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录岗位信息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xinmin.gov.cn)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www.syhrsa.org.cn)官方网站面向社会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不设立现场审查。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10月22日上午9点至10月25日下午4点
 
  报名网址:www.syrc.com.cn(中国沈阳人才网)
 
  报名准备内容:报名时要求填写学历相关验证码,请提前准备。国内学历的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码。(“学历类别”项必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信网学历没及时更新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码。可通过登录学信网注册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因在线验证码内容较长,建议报名填写时复制粘贴并核对准确,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同等学历国(境)外学历人员提供认证书编号。
 
  报名上传材料:电子版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6日至10月27日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 10月28日10点至10月29日16点
 
  因涉及上传材料,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资格审查期期间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码过期的,审查不予通过。考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请于10月29日16点前拨打27602300电话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和体检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11月3日10点起登陆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未携带准考证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开放至面试当天。
 
  2.笔试
 
  时间:2021年11月7日
 
  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1月14日,地点和具体分组由新民人社相关部门电话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通过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沈阳人才网站面向社会发布。
 
  4.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由新民人社相关部门电话另行通知。对不影响履职工作的残疾人,招录机关不能因其残疾而拒绝录用。体检医生与体检考生有应回避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体检结束后,在新民市人民政府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签约上岗
 
  新民市人社相关部门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docx,并于12月1日统一组织培训、上岗。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过渡期2个月),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对年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考核人员总数20%,县域地区为30%),第二年开始工作生活补贴标准上调100元。
 
  新民市人社相关部门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沈阳市和新民市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
 
  (五)本次招录对专业的设置参考学信网专业知识库。网址:
 
  大专、本科: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
 
  研究生:https://yz.chsi.com.cn/zyk/。
 
  (六)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七)面试后体检前,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同一区、县(市)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八)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和调剂资格。
 
  (九)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设考试大纲,不举办九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辅导班,社会上各类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过渡期内,如有服务人员离岗,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调剂原则进行人员调剂,并在区、县(市)网站进行公示。过渡期后不可进行调剂。
 
  (十一)考生防疫要求
 
  1.考生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考生应提前申领 “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2.笔试当天,考生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通过“辽事通”APP、微信“国务院客户端”进行扫码,确定为绿码、14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进行1次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考生、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考生、“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考区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笔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7.如考生参加考试,将视为已知晓上述告知内容,对“辽事通健康码”和“国务院客户端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及诊断证明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记录,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联系电话
 
  报名系统技术电话:024-22531424、22536166
 
  咨询(反馈)电话:024-27602300
 
  市级监督举报电话:024-31401083
 
  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xinmin.gov.cn/html/XMSZF/155166589765377/155348253785449/155166589765377/89765377930296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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