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面试公告
按照《葫芦岛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0月29日(周五) 上午8:00开始
所有参加面试考生6:40前到达考点。
二、面试地点
兴城市委党校(兴城市文图馆西侧,兴城市龙兴路与泉海街交汇处附近西);
乘车参考:28、29路公交车市中法审判厅公交站下车。
三、具体安排
参加面试人员见附件。
四、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到达考点,经辽事通健康码验证、体温检测和身份核对后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候考室时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室要保持肃静,接受统一封闭管理,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开始,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只可报告本人考场号及面试顺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不得带入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每个考生的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或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6.面试考生须自备饮用水和午餐。
五、面试规则
1.面试考试时间安排为一天,报考同一岗位考生,安排在同一面试评委组,并使用同一面试试题进行面试。
2.根据现场评委赋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将余下的有效面试分数累计相加得出该考生合计分数,将该考生合计分数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得出的平均数,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计分员现场核对无误后,由核分员、监督员复核、主考官审核签名,当场向考生宣布成绩并签名。
3.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六、防疫要求
1.考生在备考期间,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
2.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码”,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3.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者,要经考点疫情防控人员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方可参加考试。
4.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或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集中隔离期未满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及进入面试考场时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
6.考生应如实报备个人行程卡、健康码、所在地及个人健康状况等信息,履行防疫义务,服从管理,积极配合做好面试入场前健康码验证、体温检测等安全工作。
7.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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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于名单涉及个人隐私,请复制链接到原文查看)
葫芦岛市公安局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rsj.hld.gov.cn/ywdt/tzgg/202110/t20211025_10707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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