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辽阳市文圣区、太子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置顶】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太子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2021年辽阳市文圣区、太子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11月4日(周四)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文圣区、太子河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体检人员于11月4日(周四)上午7:30到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辽阳市白塔区卫国路1段1号)集合报到。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体检。
二、防疫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严格按照《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检人员应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做好自我防护。提前下载“辽事通”微信小程序或APP,申领“辽事通健康通行码”,了解防疫有关要求、安排,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体检时体温复测仍超过37.3℃的人员、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人员、“辽事通健康通行码”非绿码人员、近14天出过辽阳市的考生需提供体检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人员,需提供体检日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和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免戴眼镜的彩色正面证件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名笔1支、体检费380元(电子支付或现金支付均可)、近14天出过辽阳市的考生需提供体检日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要求体检人员体检期间全程须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自备)。
3、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5、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妊娠期、哺乳期的女考生请提前与导检护士说明。
7、特别要求:考生家长和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家长和亲友对考生体检予以干扰,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文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9—2122002
太子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9—4121503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html/LYRSJ/202111/1635750553722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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