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沈阳市高校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招录面试通知(第三批)
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面试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2021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要求,现将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范围
依照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足1:2的,按进入面试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者,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⑴请参加和平区、大东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11月14日(周日)上午7:30-8:20考生入场,8:20后考生禁止入场。
⑵请参加沈北新区、新民市、康平县、苏家屯区、辽中区、法库县面试的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于2021年11月14日(周日)下午12:00-12:50考生入场,12:50后考生禁止入场。
2.面试地点:中共沈阳市委党校(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4号)
三、考生须知
1. 考生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不按要求携带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笔试准考证丢失考生,可登陆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重新打印。
2. 考生应严格按照面试通知的时间提前到指定地点候考,面试正式开始前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要求考生服从监考人员安排,进行面试前各项准备工作。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存储或其它设备带至考场和候考室。已带入候考室的要按监考人员的要求切断电源,关机装在发放的移动设备保管袋中,在保管袋封面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放至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各种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违纪违规相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放入指定位置的手机出现铃响或震动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按违规违纪相关规定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提示:各类智能手表手环等智能穿戴设备属于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不可带入座位,需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
3.不得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戒指、项链、耳环、发卡等)。
四、防疫要求
1、所有参加面试考生,除考生须知中防疫要求之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中显示在考试前14天内有沈阳市以外行程的考生,面试当天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报告、辽事通健康码绿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入场,符合要求者方可参加本次面试考试。
2、凡参加本次面试考生,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面试资格。
3、为保障整个面试的安全,请考生给予理解,按要求提前做好核酸检测,准时参加面试。
咨询电话:024-22531393
2021年11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yrc.com.cn/article/4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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