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辽阳市辽阳县事业单位及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根据《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辽阳县)及2021年辽阳县教育系统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体检工作定于2021年12月25日(周六)进行,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到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体检人员于12月25日(周六)上午7:30到辽阳县中心医院门诊4楼体检科集合报到(乘南侧直梯)。体检人选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组织体检。
二、防疫要求
请参加体检人员严格按照《2021年辽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检当日,体检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并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外市人员及本市有外市旅居史人员还需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四、体检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应携带2寸近期免冠免戴眼镜的彩色正面证件照片1张,黑色水性签名笔1支和体检费300元(现金、微信支付均可)。
2、要求体检人员体检期间全程须佩戴蓝色医用外科口罩(自备)。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3、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4、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妊娠期、哺乳期的女考生请提前与导检护士说明。
6、特别要求:考生家长和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家长和亲友对考生体检予以干扰,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9—7777132
辽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21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html/LYRSJ/202112/1640055682442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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