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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辽阳考区考生防疫告知书

发布:2022-03-10 16:31:51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辽阳考区考生防疫告知书摘要

  2022年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辽阳考区考生防疫告知书已发布,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辽宁省公务员考试辽阳考区考生防疫告知书正文
 
 关于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 辽阳考区考生疫情防控告知书

  根据辽宁省、辽阳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以及《2022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有关精神,结合我市考试工作实际,现将考生疫情防控要求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1.考生须了解辽宁省、辽阳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辽宁省及辽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通告。

  2.防疫检查相关证明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2)纸质准考证;(3)“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5)辽宁省范围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的时间和地点)。

  3.考生应于首场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自主健康监测。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码“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

  4.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在首场考试日前21天内,考生应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前往考点时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5.考生应根据自己参加考试的时间,在首场考试日前48小时内到辽宁省内有核酸检测资质的医院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6.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至少考前1-1.5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防疫检查并进入考点等候。按准考证上规定时间进入考场,迟到责任自负。

  7.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现场出示:本人首场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检测确认正常的(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8.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应提供首场考试日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三级甲等医院出具明确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9.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一)被判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生。

  (二)重点管控地区来(返)辽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辽后满14天,其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重点关注地区来(返)辽人员需在辽进行14天居家(或入住我市重点关注地区来(返)人员指定宾馆:宏伟区嘉仪宾馆2620777)健康监测,监测期未满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经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五)考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首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10.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进行报告,经防疫评估后,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按照工作人员引导,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转运至医疗机构。

  11.考生备考期间应认真阅读本告知书。考生对“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核酸检测报告、诊断证明、执行疫情防控隔离措施等的真实性负责,自愿承担因不实行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12.2022年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辽阳考区笔试工作将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辽宁省人事考试网和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通知通告。

  注: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电话:0419—2990226

  0419—2306810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3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rsj.liaoyang.gov.cn/govxxgk/LYRSJ/2022-03-10/f0a63a62-e0d2-4f51-a083-57ff3794e6d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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