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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辽宁公务员及事业编经济常识题(14)

发布:2022-08-23 10:23:55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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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测常识知识考点累积

  行测常识判断考点范围很广,一般包括政治、法律、经济、人文、地理、科技、生活等方面,需要长时间不间断的积累。下面,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小编为考生提供一些经济常识练习题供考生练习参考。

  1.汇率变动会对一国对外经济活动产生影响,假如某国货币升值,则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不利于出口贸易
  B.有利于公民出境旅游
  C.会导致热钱流入
  D.有利于消除贸易逆差

  2.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2013年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    )。
  A.进口税
  B.反补贴税
  C.反倾销税
  D.出口税

  3.某消费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货币执行支付手段职能的有(   )。
  A.购买商品房,合同约定房价30万元
  B.按购房合同约定,第二年付款10万元
  C.缴纳房屋契税9000元
  D.在装饰材料市场现购买材料5万元
  E.支付车库租金200元

  4.“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这表明商品的价格(  )。
  A.由质量决定
  B.由使用价值决定
  C.由价值决定
  D.由市场经济规律决定

  5.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  )元,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A.1800
  B.2000
  C.1500
  D.1600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与解析

  1.答案: D
  解析:
  货币升值是指某国货币相对于其他国家来说价值增加或上升,这会提高本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价格,不利于出口贸易,从而不利于消除贸易逆差,故正确答案为D。

  2.答案: C
  解析:
  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2013年6月6日起以增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关键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如果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日前达成解决方案,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故本题答案选C。

  3.答案: BCE
  解析:
  货币被用来清偿债务或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就是货币支付手段的职能。支付手段是随着赊帐买卖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和赊购中,货币被用来支付债务的。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购买的主要是服务。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可以是分次交付的,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可以分开的。或先交钱,后服务;或先服务,后交钱。本题B选项属于清偿债务、C选项属于支付赋税、E选项属于支付租金,符合货币支付功能特点,故本题选BCE。>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叫做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D项属于流通手段。
  本题相关知识点:
  1、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逐渐完备起来。在发达的商品经济中,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种职能。其中最基本的职能是价值尺度和流通手段。
  2、价值尺度是用来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职能,是货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正如衡量长度的尺子本身有长度,称东西的砝码本身有重量一样,衡量商品价值的货币本身也是商品,具有价值;没有价值的东西,不能充当价值尺度。选项A体现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
  3、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出卖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然后再用货币去购买商品。在这里,货币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选项D体现的是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
  3、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充当独立的价值形式和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而储存起来的一种职能。货币能够执行贮藏手段的职能,是因为它是一般等价物,可以用来购买一切商品,因而货币贮藏就有必要了。
  4、货币在世界市场上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由于国际贸易的发生和发展,货币流通超出一国的范围,在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于是货币便有世界货币的职能。作为世界货币,必须是足值的金和银,而且必须脱去铸币的地域性外衣,以金块、银块的形状出现。原来在各国国内发挥作用的铸币以及纸币等在世界市场上都失去作用。

  4.答案: C
  解析:
  “质”是指商品的使用价值,商品的价格最终是由价值决定,而不是由使用价值决定。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对同一种商品而言,质量越好的商品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越多,其饮食的价值量也越大,因此其售价也越高,即“按质论价,优质优价”,故本题答案选C。

  5.答案: D
  解析: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7日下午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1600元,决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本题选D。
  最新个税修改政策: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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