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盘山县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盘山县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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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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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正文
盘山县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及性质
此次招聘人员工作地点在盘山县太平派出所,协助民警开展警务工作。属于合同制工作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部门的管理指导下,协助派出所民警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6人,男性3人、女性3人。
三、薪酬待遇
(一)聘用人员工资2400元/月;
(二)签订劳动合同后,按相关规定缴纳五险。
四、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10月26日至2005年1月16日(含)期间出生);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体貌端正,身体健康,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躯体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平脚板),无文身、驼背,无各种残疾和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岗位职业的疾病。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盘山县新县城府北大街京东电脑数码店(盘山县政府大楼北侧);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6.考生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招聘派出所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2)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底色不限,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3)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5)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学历证明原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带有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银行部门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个人征信报告里显示没有信用记录,需提供征信查询记录截图;
7.报名咨询电话:13304276776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报名人员隐瞒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不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当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
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安排补考。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者综合能力。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人数1:2的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发布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依次递补。
(五)确定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所报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
(1)入围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以及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政审环节。
(3)体检费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七)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者参加政审考察。拟聘用人选因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官方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不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一签,是否续签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
本次招聘工作的未尽事宜以及最终解释权由辽宁聚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研究确定及所有。
辽宁聚源劳务派遣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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