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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事业编制62人)

发布:2023-11-14 15:04:10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摘要

     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已发布,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8:30—16:00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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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正文  
 
 
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第一批)
 
  为促进甘井子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就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第一批)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62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第一批)》(附件1)。同一岗位识别码内多个招聘单位的,聘用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依次进行选岗。

  二、招聘对象

  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的师范类(音乐、美术专业不限师范类)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以及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优秀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及择业期(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6.具备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

  7.所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公费师范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信息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https://career.nenu.edu.cn)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http://www.gjzsx.cn/templ/)发布。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5日8:30—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报名平台为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公共服务网(http://www.fanedu.net/),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图片。

  报考人员须使用计算机进行报名操作,勿使用手机、PAD等移动终端,浏览器请使用edge、谷歌、360、搜狗等浏览器(360、搜狗等浏览器请不要使用兼容模式,请勿使用IE浏览器)。

  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⑴《2024年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优秀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3),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后上传;

  ⑵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⑶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没有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所有报考人员(含师范专业考生)都要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和等级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4);

  ⑷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本科起点各阶段学历证、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上打印的各阶段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最高学历已完成学期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⑹本人简历(A4规格,包括考生自然情况、所获荣誉和社会实践等);

  ⑺《毕业生推荐表》;

  ⑻2024年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5,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人签字);

  ⑼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社会实践情况等证书),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可以上传最高级别证书。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考生,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的,所报岗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5.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6.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此次不允许报名。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结果。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未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即11月15日16:00之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原岗位或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报名截止以后(即11月15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报考原岗位,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可以进行现场资格复审。网上资格审查不合格且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更改完善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的,以及因距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过短导致审核单位出具审核不合格意见后无法在报名截止时间内进行补报或改报的,均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谈通知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四)现场资格复审

  提交材料: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与网上上传的材料一致,并按照上传顺序装订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在面谈前进行,复审通过人员参加面谈环节。未按规定时限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五)面谈

  面谈与资格复审同一天,以现场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仪表仪态、与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情况,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谈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竞争比例(岗位数小于等于3个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3:1的竞争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报名人数未达竞争比例岗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人选和面试通知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六)面试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其中音乐、美术岗位面试另加才艺展示(注:才艺展示所需器材由考生自备),以现场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6分钟。音乐、美术岗位才艺展示时间不超过3分钟。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详见《各岗位面试试讲科目及教材版本》(附件6),教材由考点统一提供,试讲具体章节面试当日抽签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拟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面谈成绩高者入围,面谈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成绩、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将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七)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考察和体检人选在本岗位面试结束后,立即进行现场签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放弃签约的,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面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面谈成绩仍并列的,按照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如签约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的竞争比例依次递补面谈合格人员进入下一轮面试。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考生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视为考生违约,用人单位有权终止协议。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因考察和体检不合格解约除外。

  (八)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体检合格人选,根据《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甘井子区教育局委托甘井子区检察院对拟入职人员进行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九)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服务期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2.请考生随时关注东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和甘井子教师教育网,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网站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咨询电话:0411-8815949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大连市甘井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连市甘井子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14日
 
 

  
 
         文章来源:http://www.gjzsx.cn/templ/html/20231114102608413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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