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兴城市面向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公开遴选公告(100人)
兴城市面向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公开遴选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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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面向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公开遴选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xc.gov.cn/xxgk/qtxxgk2/tzgg/202402/t20240226_1168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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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面向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公开遴选公告正文
兴城市面向自收自支、差额拨款编制人员公开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解决部分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面向我市公开遴选100名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大数据运营、泳装产业发展、信访事务、商务事务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为兴城市招商引资服务中心、兴城市项目发展服务中心、辽宁兴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兴城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兴城市泳装产业发展中心、兴城市信访事务服务中心、兴城市商务事务中心,公开遴选1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兴城市内在编在岗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
1.热爱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大数据运营、泳装产业发展、信访、商务事务工作。
2.身份、年龄及学历要求:
(1)具有干部身份;
(2)女性年龄在52周岁以下,即1971年2月26日(含)之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8年2月26日(含)之后出生,即以档案出生日期为准;
(3)大专以上学历。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档案存疑人员。
三、遴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遴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2月28日9:00——2024年2月29日16:30
报名地点: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5室。
2.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兴城市公开遴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照片处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自行下载,双面打印,本人签字处必须手签;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学信网认证材料,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人事档案(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移送)。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须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市委编委办公室须对报名人员编制进行审核,市人社局须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三)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限定为100分钟。
(2)笔试要求。参加遴选考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迟到人员不允许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监考人员要依据报考人身份信息核验报考人员身份。
(3)成绩查询。通过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面试
(1)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遴选计划,按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市委编制办公室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严格按照公告及资格条件,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复审确认。主要审查遴选人员的身份、学历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当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聘用。总成绩确定后不再进行递补。
(四)岗位分配
根据工作需要,面试合格人员应服从组织安排,统筹分配。不服从组织分配人员,视为自愿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察
按遴选计划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依次参照全日制学历层次、非全日制学历层次、党龄、参加工作时间确定考察对象;如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用人单位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六)公示
拟遴选人员信息及岗位安排情况将在兴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安排上岗事宜。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人社局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七)调转聘用
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转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办理调转手续。遴选人员参照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管理。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
(一)咨询电话:0429-5889006
(二)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00
兴城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章)
2024年2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www.zg-xc.gov.cn/xxgk/qtxxgk2/tzgg/202402/t20240226_11688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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