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连市中山区国资局关于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的通知
大连市中山区国资局关于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的通知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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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国资局关于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dlzs.gov.cn/#/article?id=12826282124001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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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中山区国资局关于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中山区国资局关于选聘兼职外部董事人选的通知
为适应中山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区属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推进外部董事队伍建设,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山区国资局”)决定公开选聘本区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人选。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内容
本次选聘拟对符合条件者纳入中山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根据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需要,从人才库中适时委派合适人选到区属国有企业担任兼职外部董事职务。任职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参照《中山区区属国有企业外部董事管理办法》,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享受权利,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遵纪守法,诚信勤勉,职业信誉良好;
2.了解任职企业经营管理及主营业务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
3.具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风险防范能力、识人用人能力和开拓创新能力,能够独立、慎重、负责地履行职责;
4.具有相对规模企业的领导经验;或者累计10年以上企业经营管理或相关工作经历,履职业绩突出;或者在相关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职业声誉;
5.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法治理念、市场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决策判断能力,熟悉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要求,拥有战略规划、创新发展、国际化经营、财务会计、资本运作、风险管控、人力资源管理等某一方面的专长;
6.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7.兼职外部董事首次聘任时,年龄一般不得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8.《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9.报名人员需征得本人工作单位或上一级主管单位的同意(加盖公章),且符合国家、辽宁省、大连市和中山区关于兼职及任职回避的相关规定;
10.现工作单位在大连地区的报名人员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担任兼职外部董事
1.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2年内曾在拟任公司或其子公司担任中层以上职务;
2.本人2年内曾与拟任公司有直接商业交往;
3.本人持有拟任职企业所属非上市公司股权,直接或者间接持有所属上市公司1%以上股份,或者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的;
4.本人在与拟任企业有竞争或潜在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
5.因违纪违规违法或者受到责任追究被免职或者解聘的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职位禁入规定、失信联合惩戒规定不得担任国有企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6.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限制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程序
1.人选报名。可采取组织推荐、委托推荐等方式向中山区国资局报名,并填写《中山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和提供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中山区国资局对报名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负责。
3.人选评审。中山区国资局牵头组成中山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专业资格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进行评审,主要从履职经历、专业素养、工作业绩等方面,综合分析人选的胜任力,并形成入库人选评审意见。
4.公示。将通过评审的人选在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研究确定后录入中山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
6.委派任职。根据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和专业结构配备需要,从外部董事人才库中选聘合适人选,履行相关程序后办理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聘用手续,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薪酬待遇。
区属国有企业兼职外部董事任期为3年,考核合格的可以连任,连续任职同一个企业时间不得超过6年,兼职外部董事同时任职的全部企业数量不得超过2家。
7.日常化管理。本次集中选聘之后,中山区国资局建立日常化外部董事人选渠道,将不定期组织评审,择优录入外部董事人才库。对入库外部董事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原则上为3年,期满后再进行审核,确定是否保留入库资格。
四、报名材料
1.《中山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报名表》一式2份(贴一寸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报名人员工作单位及负责人填写意见并签字盖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须附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认证材料。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反映本人能力水平和工作业绩的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如有出版论文或专著的,将论文或专著名称附在材料后。
6.报名人员工作单位评价及推荐意见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待评审环节提供,报名时只提供扫描件或证照电子版即可。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sczjdglk 126.com(邮件主题标明“×××应聘中山区国有企业外部董事人才库人选”字样),报名日期以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无效。
联系电话:0411-82799318。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4日
文章来源:https://www.dlzs.gov.cn/#/article?id=12826282124001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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