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2人)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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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0/t20241022_4749378.html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0日18: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辽宁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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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正文
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企业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沈阳盛京百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京百货”)隶属于市属国企沈阳盛京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自组建以来,盛京百货坚定不移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大力弘扬创业精神,坚守国企社会责任担当,秉持兴市利民的企业使命,牢记服务百姓民生的底层逻辑,秉持服务以“党建引领+文化推动”双轮驱动,倾力打造“沈城老百姓自己的店”。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主要岗位为安全总监、人事专员,安全总监负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等工作,人事专员负责公司绩效考核、人才发展、三项制度改革等相关人事工作,合计2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要求填写附件《盛京百货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hengjingbaihuozp 163.com,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8:00至10月30日18: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24-3135818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者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面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3:1比例择优确定初次面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初试人选。面试主要分为初试和复试,测试评价竞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参与面试人员范围为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等。
2.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得分计算。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3.具体面试时间会以短信、微信、电话等形式发送,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本次公开招聘最终以综合成绩排名为录用依据,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复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
1.体检。由拟聘人员到正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选承担。如有放弃资格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招聘方将采取第三方背调机构进行背调,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
如有放弃资格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顺序依次递补。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公司官网、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公司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024-28200666-8091
(六)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0/t20241022_47493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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