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所属企业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4人)
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所属企业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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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所属企业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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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所属企业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正文
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所属企业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沈阳出版社成立于1988年1月18日,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成立的国有出版发行单位。2004年8月并入沈阳书业集团有限公司(即沈阳出版发行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1月9日改制为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现有在职员工近百人,中高级职称人员占比70%以上,已成为拥有全链条出版资质,具有相当综合实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后劲的有历史、有情怀、有担当的国有文化企业。注册资本200万元,主要经营图书出版业务。
二、招聘岗位及职责
本次招聘主要岗位为编辑(学科编辑、人文社科编辑、策划编辑),负责图书编辑出版等工作,合计4人。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学科编辑(1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优先。要求:参与完成中小学辅导用书的研发,图书选题策划、组稿、编校加工、设计排版、宣发等环节工作。
2.人文社科编辑(2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优先。要求:负责人文社科类图书编校质量,参与完成图书选题策划、组稿、编校加工、设计排版、宣发等环节工作。
3.策划编辑(1人):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备出版中级及以上职称;三年以上编校、审读、质检经验;有组织策划重大项目经验者优先。要求:热爱图书出版事业,能够完成图书选题策划、组稿、排版、编校、宣发等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合作意识、学习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功底。
(三)不接受报名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5.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按要求填写附件《沈阳出版社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扫描版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sycbsbgs 163.com,报名时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8:00至11月20日18:00(每人仅限报名一个岗位)。
咨询电话:024-24112678
(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基本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进行筛选,通过首轮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初试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应聘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笔试及面试
1.根据首轮资格审查结果,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比例择优确定初试人选,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人选,如资格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少于当前岗位的,取消本次招聘。
2.初试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基础编校能力和水平。根据初试情况,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3.复试主要测试评价应聘人员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参与复试人员范围为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编辑部门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等。
4.按复试综合情况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5.具体考试时间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拟聘人选自行体检并出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初步人选资格,未提供体检报告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背景调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背景调查),将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问询前工作单位意见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初步人选资格。
(五)确定聘用人员及公示。根据综合情况、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本企业官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企业名称、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企业纪检监察部:024-62564933
(六)录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0/t20241025_47511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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