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招聘公告(13人)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招聘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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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招聘公告
三、任职基本条件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2/t20241205_4771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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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招聘公告正文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招聘公告
一、公司简介
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是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承担市民群众生产生活公共交通出行服务重要职责。在持续深化公交都市建设的背景下,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加入我们的团队,共同开创公共交通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企业名称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公交驾驶员 |
6 |
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公交驾驶员 |
6 |
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抢险车驾驶员 |
1 |
三、任职基本条件
◆基本资格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富有工作责任心、能够承担工作压力。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能力要求,且符合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等对相关岗位规定的条件。
(四)个人档案等资料真实、完整。
(五)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生活作风良好,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
(六)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学历要求
公交驾驶员:高中及以上学历。
抢险车驾驶员:专科及以上学历。
◆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公交驾驶员持有A1或A3驾驶执照,实习期满12个月。
抢险车驾驶员持有C1驾驶执照,实习期满12个月。
◆年龄要求
40周岁(含)以下,有公交驾驶从业经验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其他要求
(一)三年内《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违规记录、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
(二)矫正视力在1.0以上,听力、嗅觉正常,无影响驾驶安全的各类疾病,普通话标准流利,语言表达能力良好,安全意识强,服务意识好,心理素质过硬,思维敏捷,反应迅速。
四、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或者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聘任的其他情形的。
五、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沈阳地铁官方网站,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3日。
2.报名方式:将下载填写后的《报名登记表》(附表1)电子版及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正副本、无犯罪证明、三年内《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记录》证明、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扫描件(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送至sydtgjzp123 163.com,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发送sydtbszhaopin 163.com),邮件主题须以(姓名+应聘公司+岗位名称)命名,未按规定命名不予接收简历。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甄选,确定资格审查合格人选。
(四)面试安排
公司将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后续相关招聘流程,请持续关注沈阳地铁官方网站。
(五)体检、身份核查
公司将组织拟录用人员开展集中体检及身份核查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公司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录用。
(七)公示
对拟录用各岗位人选在沈阳市国资委官网、阳光国企、沈阳地铁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录用程序。
(八)录用
按照规定程序经相关审批流程后发放录用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履行录用手续。
六、相关说明
1.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
2.本次选聘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身份核查由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3.招聘咨询电话:
沈阳地铁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4-86617430
沈阳地铁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024-8360211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点-11点30,13点-17点)。
4.监督举报电话:
沈阳市纪委监委:024-12388
沈阳市国资委:024-31290269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4-24100148
文章来源:https://gzw.shenyang.gov.cn/tzgg/202412/t20241205_47713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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