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港市中医院开展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的公示




关于对东港市中医院开展限制类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备案的公示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第1号令)及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全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19]133号)文件精神,经东港市中医院自我评估后申请,我局形式性审查,同意对该医院开展四级鼻科内镜诊疗技术、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四级胸外科内镜诊疗技术予以备案。
现进行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递交到东港市卫生健康局医政科,书面意见应署实名,写明具体理由,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东港市卫生健康局将依法对提交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并做出回复。
公示期:2025年2月21日—2月28日。
受理单位:东港市卫生健康局
地址:东港市新兴街道银河社区24号
电话:04157144435、04157144450
文章来源:https://www.donggang.gov.cn/html/DGSZF/202502/01740123069023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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